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风管、风口、风量、风压等的选 择计算
可查询: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009JSCS-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 陆耀庆《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第二版》 09 版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BIAD)编《建筑设备专业技术措施》
1、空调及通风系统风管、风口等的流速选择:
(1)通风及空调系统风管内的流速选择: 查询 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 6.6.3 条 41 页 也可查询 2009JSCS-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第 4.6.11 条 63 页。
通风、空调风管管内风速的采用。
本表给出的通风、空调系统风管风速的推荐风速和最大风速。其推荐风速是基于经济流速和防止气流在风管中产生再噪声等因素,考虑到建筑通风、空调所服务房间的允许噪声级,参照国内外有关资料制定的。最大风速是基于气流噪声和风道强度等因素,参照国内外有关资料制定的。对于如地下车库这种对噪声要求低、层高有限的场所,干管风速可提高至10m/s。另外,对于厨房排油烟系统的风管,则宜控制在8m/s~10m/s。
(2)通风及空调系统风口的流速选择:
1)机械通风系统的进排风口风速:(送风机和排风机的进排风口) 查询 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 6.6.5 条 43 页
2)空调系统回风口的风速:(就是排风口的风速) 查询 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 7.4.13 条 59 页
3)空调系统送、排风口的风速: 空调系统的送风口风速:可查询 2009JSCS-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 动力》第 5.4.11、5.4.13 条 84 页。 回风口的风速就是排风口(吸风口)的风速
机械通风系统的风量的确定: (1)可根据 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 6.3 节条 35 页来确定风量, (2)或者根据 2009JSCS-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第 4.1 节 ~4.7 节 55 页来确定风量。 (3)或者根据 09 版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设备专业技术措施》第四篇 17 节来确定 风量。 (4)有关事故通风的风量等要求详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1 节和 GB50736-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3、空调及通风系统 风机的风量、风压、管网压力损失(估算)的确 定: (1)根据 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 6.5.1 条 39 页规定:
通风机应根据管路特性曲线和风机性能曲线进行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风机风量应附加风管和设备的漏风量。送、排风系统可附加5%~10%,排烟兼排风系统宜附加10%~20%;
2通风机采用定速时,通风机的压力在计算系统压力损失上宜附加10%~15%;
3通风机采用变速时,通风机的压力应以计算系统总压力损失作为额定压力;
4设计工况下,通风机效率不应低于其最高效率的90%;5兼用排烟的风机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根据 2009JSCS-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第 4.6.1、3 条 36 页确定:
通风系统中风机的性能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通风机风量应在系统计算风量上附加风管和设备的漏风量,选取原则如下:
1)一般通风、空调系统的漏风附加系数可取5%~10%;
2)防排烟系统的漏风附加系数可取10%-20%。
2通风机压力应在系统计算的总压力损失上附加一定值,选取原则如下:
1)采用定转速通风机时,压力损失附加系数可取:
一般通风、空调系统10%~15%;除尘通风系统15%~20%;
2)采用变转速通风机时,通风机压力无须进行附加,但风机电动机的功率应在计算值上附加15%~20%。3风机选用的设计工况效率,不应低于风机最高效率的90%。
通风系统的压力损失(包括摩擦阻力损失和局部阻力损失)应通过计算确定。一般通风、空调系统可按下式进行估算:
△P=P。×L×(1+K)
式中P——单位长度风管摩擦阻力损失(Pa);
L——风管总长度(m);
K——整个系统局部阻力损失与摩擦阻力损失的比值,一般可按以下选取:弯头、三通等构件较少时,K=1.0~2.0;弯头、三通等构件较多时,K=3.0-5.0。
(3)根据 09 版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设备专业技术措施》第四篇 17.6.1、2 条确定:
通风机风量应满足所输送空气的计算风量,并应根据系统管道长短、风道材料、连接方法等情况,按下列原则增加风道的漏风量:
1一般空调通风系统的漏风系数可取5~10%;2防排烟系统漏风系数可取10~20%;3漏风量可只计入通风机的计算风量中,管网计算时不予考虑。
系统管网的沿程压力损失应按附录A.3计算确定,局部压力损失应按有关手册提供的风管管件局部阻力系数值经计算确定。通风机的全压,应为系统管网的总压力损失,并增加10%~15%的附加值。
(4)可按照陆耀庆《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第二版》11.5.3 节 1145 页的方法估算:
风管管网总压力损失的估算法
1.对于一般的进风、排风系统和空调系统,管网总压力损失△P(Pa),可按下式进行估算:
△P=△pm×l(1+k)
式中△pm——单位长度风管沿程压力损失,当系统风量L<10000m³/h时,△pm=1.0~1.5Pa/m;风量L≥10000m³/h时,△pm按照选定的风速查风管计算表确定。
风管总长度,是指到最远送风口的送风管总长度加上到最远回风口的回风管总长度,m;k——整个管网局部压力损失与沿程压力损失的比值。弯头、三通等配件较少时,k=1.0~2.0;弯头、三通等配件较多时,k=3.0~5.0。
2.通风、空调系统送风机静压的估算
送风机的静压应等于管网的总压力损失加上空气通过过滤器、喷水室(或表冷器)、加热器等空气处理设备的压力损失之和,可按表11.5-7给出的推荐值采用。
2.风机的选择原则及注意事项
(1)根据通风机输送气体的性质,以及对应管路系统的基本特性,确定选用风机的类型。
(2)风机的风量应在系统计算总风量上附加风管和设备的漏风量。一般用在送、排风系统的定转速通风机,风量附加5%~10%,除尘系统风量附加10%~15%,排烟系统风量附加10%~20%。
(3)采用定转速通风机时,通风机的压力应在系统计算的压力损失上附加10%~15%,除尘系统附加15%~20%,排烟系统附加10%。
(4)采用变频调速时,通风机的压力应以系统计算总压力损失作为额定压力,但风机电动机的功率应在计算值上附加15%~20%。
(5)风机的选用设计工况效率,不应低于风机最高效率的90%。
(6)多台风机并联或串联运行时,宜选择同型号通风机。
(7)当风机使用工况与风机样本工况不一致时,应对风机性能进行修正。